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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讀書》

是一種享受,《深入經藏》更是讓眾生親嚐醍醐法味的最佳管道.在與讀書會友們交流討論中,開拓佛法的向度.人生有了佛法就能祥和自在,社會有了佛法就能尊重包容,世界有了佛法才能和平無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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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3年9月12日19:30-20:30海天宣講員讀書會成立
    海天宣講員讀書會會議紀錄
    時間:113年10月7日晚上7:00-8:30
    地點:澎湖縣馬公市民裕街45號(馬公第一分會許榮基副會長家)
    召集人:陳美奉
    宣講員導讀:王美麗
    參與會員:許榮基,陳美奉,呂碧紅,莫家成,王美麗,王竣彥,共6位
    第七課 關於自殺
    自殺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,當然更不是最好的方法……
    只要自己多給自己一些機會,生命就會再現生機。
    各位讀者,大家吉祥!
    社會真奇妙,什麼都可以流行,現在連「自殺」都流行起來了。世間上,有的人「求生不得」,為什麼有人想要「求死」呢?其實,自殺也是殺生,所以在經典裡說,自殺、教殺、見殺隨喜、助人殺,都是罪無可逭。茲將自殺後的情況,略說如下:
    一、自殺不一定會死:自殺者被人救活的案例,為數不少。甚至有的人死後入殮埋葬,幾年後撿骨時發現屍骨錯亂,原因是死後又再活過來,在棺木裡經過一番掙扎而死。
    二、自殺不能解除痛苦:自殺以後不但不能解決原有的問題,反而增加殺生罪過,只會更苦。
    三、自殺留給別人痛苦與麻煩:自殺者把自己的問題留給別人,讓家人痛苦、麻煩,自己卻一走了之;自殺者之自私,很難可以獲得諒解。
    四、自殺留下壞名聲:一般正常人,日子可以過,不會想要自殺;自殺者必定人生有了問題,因而用自殺逃避,所以會留下壞名聲。
    五、自殺以後罪加一等:生命不是屬於自己個人,甚至也不是父母生養就是父母的,生命是大自然所共有,所以個人沒有資格自殺,如果動了自殺的念頭,必定罪加一等。
    六、自殺浪費社會成本:一個人,從小父母養你,社會教你,長大後不知回饋報答而自殺,造成社會成本的浪費。
    總之,自殺是愚痴的行為,自殺者不能引起別人的同情,更不能獲得家人的諒解,所以有自殺念頭的人,自殺前應該多想一想。如日本青木原自殺森林入口處的告示牌說:「生命是雙親所給與的珍貴之物,請再想想您的父母、兄弟和孩子。不要獨自一個人苦惱,請試著與我們談談。」
    自殺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,當然更不是最好的方法。有自殺念頭的人,應該找人好好談一談,只要自己多給自己一些機會,生命就會再現生機。希望想要自殺的人,能夠再給自己一次機會。
    【題解】
    《法華經》說:得人身如盲龜浮木,千載難遇;《阿含經》也提到得人身如爪上泥,失人身如大地土。生命是如此珍貴,為什麼還有人要選擇自殺呢?分析原因,有的是情場失意,有的是財務困難,有的是久病厭世,有的是工作壓力等。不管理由為何,自殺者想要一死了之,無非逃避現實。
    人生本來就是苦的,不過,我們可以轉苦為樂。例如,培養各種興趣、結交一些善友、選擇宗教信仰、投入義工行列等,甚至改變自己的心念,也能轉惡為善,轉逆境為增上緣,這些都可以讓我們的人生更加積極、開闊!
    【習題】
    1.本文提到自殺後的情況如何?
    2.佛教對自殺有什麼看法?
    3.如何預防自殺?
    【延伸閱讀】
    1.我們的心,一心開二門:一念頓悟,可以放下身心,解脫自在,不受煩惱;一念生迷,也會鑽牛角尖,掀風起浪,不得安寧。──摘錄《迷悟之間1‧一念之間》
    2.很多人自殺的原因是心結解不開,假如有佛法,慢慢淡化對心外世界的執著,內心世界變得很寬廣,就不至於會有自殺的想法。──摘錄《星雲日記33‧享受空無》
    3.其實一個人之所以想要自殺,大都是因為覺得「活得很苦」。為什麼會苦?不外乎太自私、太為自己著想,沒有能力應付外來的壓力。──摘錄《人間佛教當代問題座談會‧佛教對自殺問題的看法》
    第七課 關於自殺
    熱身:
    「若要佛法興,除非僧讚僧」,普賢菩薩也發下「隨喜功德」的大願,無不是在為我們樹立一個好模範,祈願人間和平興盛莫過於平日裡能夠隨喜讚歎。滿口好話可以給人歡喜,平息禍端,我們為何不多多益善呢!文/星雲大師
    ──摘自《星雲大師全集‧星雲說喻》
    修證:
    佛教對自殺有什麼看法
    佛教是反對自殺,也界定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自殺,佛陀曾經說過:「自殺身,望得生天及以解脫,徒自虛喪,空無所獲。」
    佛教徒相信生命始於出生,終於個體死亡。在個體生命的過程中,無論其精神能力或心理功能的狀態如何,都應受到尊重與尊嚴。身體內包含的生命要素有熱量、生命力和知覺(識)。
    聖嚴法師說:「人有無限可能,生命的意義就是要活下去。」但願我們都能認真地活、平靜地死。
    星雲大師表示,自殺是弱者的行為,是對生命意義無知的表現。其實一個人之所以想要自殺,大都是因為覺得「活得很苦」。為什麼會苦?不外乎太自私、太為自己著想,沒有能力應付外來的壓力。
    一個人如果天天只想「我」--我想、我要、我愛,就會感到生命很有限。一個人要愛大自然,這麼美好的山河大地,為什麼要離開呢?一個人要愛國家、社會、眾生,這麼有成就的社會,何以不愛它就想離開呢?想到家人、朋友,他們不是都愛過你、幫助過你嗎?你何以忍心離開大家呢?所以能夠活出責任,活出心中有人,自然不會想要自殺。
    關於佛教對自殺的看法,星雲大師表示,自殺在佛法看來,仍然是殺生。因為就佛法的因緣法來看,個人的軀體生命並非個人所有,乃由父母結合而生養,繼而從社會接受種種所需以茁壯、成長。故知生命的完成,是社會眾緣所成就的,取之於社會大眾,就要知恩反哺。所以每個人都有責任使自己活得更幸福,更有意義,沒有權利毀滅任何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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